来源:西安热线 日期:2015-12-15
昨日,陕西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,省民政厅副厅长、新闻发言人鲁锋介绍了全省民政工作“十二五”成就和“十三五”工作展望。数据显示,“十二五”期间,陕西省累计支出中省民政事业费797.7亿元,较“十一五”期间的346.6亿元增长130%,民政事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。
1.社会救助:低保标准年增长10%
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60元/人月,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达到2500元/人年,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6000元/人年,较2010年底分别提高62%、85%、87.5%,年均分别增长10.1%、12.8%、13.4%。未来五年,我省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,对通过精准脱贫措施后仍无法脱贫的困难群众,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。
同时,全面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和“救急难”工作,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%。
2.养老:床位达到千人40张
养老方面,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6768个(民办养老机构256个、公办养老机构815个),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5697个,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.3张。
而未来五年,我省还将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,基本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。全省改扩建部分医养结合机构,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100%覆盖,农村幸福院覆盖70%农村社区,养老床位达到千名老年人40张。
3.未成年人:建保护中心分类保障
未来五年,将在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基础上,建立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。建立全省统一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,促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。支持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,在全省人口或孤儿较多的县(市、区)建设儿童福利院或在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儿童部;省级建成肢体残障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治疗中心。(记者 赵蕾)